近來,在中華路、寶慶路交叉口,出現了一隻大大的狗狗,經過的人,想要不注意他怕是不太可能吧!整個台灣,被「狗仔隊」這個話題翻了幾翻,不管想不想要、愛不愛看,狗兒就這樣進入了大家的世界
關於「壹週刊」與「狗仔隊」,不管是起源、由來、社會現象與引起的影響,甚或是各種預後、評估、論斷與期待,已經有過太多的人討論過,我並不想要對這些話題再多說什麼,只想說說,我自己心裡的一些感覺
戀愛、結婚是最熱門的八卦題材。而這些美好的事,因為媒體的窺探,變成了必須偷偷摸摸、藏藏躲躲,似乎自己正在進行的是全天下最骯髒齷齪、下流不堪的事 了。被報導的當事人,其實一點兒都不希望自己的事情被這樣攤在台面上供大家探看,而站在接收資訊者這一端的我,也一點兒都不想知道他們的隱私,誰跟誰有沒 有談戀愛、誰跟誰又是不是未婚懷孕,這些都是他們自己的事,我知道了又不會有什麼好處,不知道也不會有什麼損失。那麼,做為中間媒介的各個媒體,何必要這 樣吃力不討好地,努力去挖掘這種當事者不想被關注、旁觀者也不想關注的事情呢?對於這些八卦訊息,有這樣子緊追不放、鍥而不捨的需要嗎?美其名為「滿足大 眾知的權利」,但是,我覺得變成了「知的義務」了!這讓我很不舒服。因為天天天天、每一個媒體,都在做這種報導,我卻無法拒絕,還要背負著莫須有的嗜血、 喜歡偷窺的惡名!為什麼?媒體可以假借我的名義,遂行他們窮極無聊的跟蹤挖掘行為,然後再說他們自己很無辜,是因為大眾的需要,所以他們不得不捨身入地 獄?為什麼?要把所有人的時間精力,浪費在這種沒有意義的事上頭消耗磨損?
如果有那麼多人,每天努力地想「滿足」我「知的權利」,有沒有人,願意滿足我「不知的權利」?我到底有沒有不知道的權利呢?看起來是沒有!
2001-06-07 01:05:02 新聞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